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深圳检察工作新发展
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白新潮
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广东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后,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和省检察院分别召开的三个重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提出“解放思想,深圳要实现五个转变”。这对深圳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思想大解放的学习讨论活动,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正确理解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核心、关键和重点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是省委全会、市委全会和省检察工作会议的主题。贯彻三个会议精神,首要任务就是解放思想。要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的先导作用,把解放思想作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思想武器。
(一)解放思想的核心是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是我们党一贯以来所坚持的思想路线。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这既是30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深圳检察机关29年来实现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更是实现新一轮发展跨越的必经之路。过去,全市检察机关大胆解放思想,在各项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新做法,曾经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发展的前列,也获得过很多荣誉。但也要看到,思想解放也是动态的、是发展的、是不断与时俱进的,而不是静止的、运动式的、阶段性的。与时俱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可贵的理论品质。过去的创新举措,现在可能需要改进;在某些领先的领域,仍然有进一步革新的空间。刘玉浦书记指出,解放思想“要不为定势所困,不为成绩所累,不为视野所限,不为艰难所惧”,要求全市干部群众切实树立科学观念、忧患意识、世界眼光,切实强化创业精神。这就是对解放思想要与时俱进的科学论断。
(二)解放思想的关键是要联系实际。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实际、要充分联系深圳特区检察事业29年来兴旺发达的发展实际、要充分联系勇于做全国检察机关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实际,来解放思想。要认真结合上述三个实际,全面梳理深圳检察工作29年来解放思想的历史过程,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又要总结挫折的教训,更要客观真实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找出制约深圳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解放思想需要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定位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敢于做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模范和表率;也需要全体检察人员努力把握当前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方针和形势任务,争当全国检察机关解放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如20年前我们大胆解放思想,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家创立“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直接促进了中国检察制度中反贪污贿赂工作格局的重大改变,为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解放思想的重点是领导干部。深圳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这三次会议精神,做全省、全国检察机关的排头兵,各级领导干部就是排头兵的排头兵。所以,全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是解放思想的重点。如果领导干部思想不解放,就会直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如果领导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就会起到榜样作用,能带动一批、鞭策一批。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开始、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始,大力倡导解放思想的风气。解放思想要有宽阔的胸怀和无私的风范,能广泛发动全体检察人员认真查找思想上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各种创新的手段和办法,积极发动大家为解放思想献计献策。全市检察机关在大学习大讨论过程中,必须落实刘玉浦书记提出的“雷厉风行、只争朝夕、说干就干;有胆有识、求真务实、抓好落实;加强监督、追究责任、赏罚分明”三点意见,认真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问题,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就有可能是一句空话。全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有面对指出不足和缺点的勇气和胸襟。
正确查找思想根源中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会议传达、理论务虚、专题讲座、网站专题、论坛讨论等各种形式,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的热潮,要注意收集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在对照检查、查找问题上下功夫,从思想根源上查找存在的原因,至少要认识和破解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过去,全市检察机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获得了很多国家、省、市级各类荣誉、奖励。那么,这些获得荣誉的同志,会不会有一种松了一口气、歇了一把劲的思想?甚至有的同志,喜欢“表扬和自我表扬”,不喜欢“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闻过则喜”的胸怀,喜欢拿成绩压人、拿资历唬人、拿权势吓人。也有的同志,考虑问题总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找依据,没有出处的话语坚决不听、没有出处的创新坚决不用,没有出处的措施坚决不行。全市检察机关应该把解放思想、谋求创新作为永恒的课题。可能我们有些工作、在某些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思考:还可以从哪些方面改进呢?与别的单位比,还有哪些不足呢?
(二)畏首畏尾,不敢负责,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同志,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创造的热情、创新的激情、创业的真情渐渐的消失了,越来越胆小怕事,考虑问题总是首先想到的是有多少难度、难处、难点,而不是主动找优点、优势,怕担责任和风险,前怕狼后怕虎,瞻前顾后,原地转圈,就地踏步。也有的同志,明明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制度上的缺陷、效果上的问题,却依然不迅速谋求改变,查漏补缺,化解风险,解决问题,反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看热闹看笑话的不健康心理。现在有这样好的工作条件,拿着国家和纳税人给予的不低“俸禄”,没有丝毫的理由懈怠肩负的神圣职责。要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出了事故的,违反党纪、政纪、法纪的,要坚决查处。
(三)视野狭窄,机械执法,大局意识不强。有的同志,在执法办案中,不能正确处理服务发展大局与执法办案、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等重大关系,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没有帮忙,反而添乱。平时讲服务大局头头是道,一到执法办案的时候就全然忘记了。当然,这些同志不一定都是出于名利之心,谋求政绩,但是也要防止“好心办坏事”倾向。作为特区的检察人员,考虑问题更应该周全一些、细致一些、稳重一些,既不能急躁毛糙,更不能粗制滥造。因此,要把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作为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重要内容,认真宣讲、反复宣讲,形成全体检察人员一个非常自觉的、下意识的“思维定势”。
正确把握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的发展方向与具体内容
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通过思想大解放的大学习大讨论,正确把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充分挖掘各项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努力的空间,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正确把握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发展方向。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促进深圳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促进特区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的契机、新的起点、新的办法,用思想大解放的思维和办法,开展思想大解放的学习和讨论,促进思想大解放的成效和结果,为深圳检察事业的发展创造新的精神动力。一句话,就是全体检察人员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弄清楚三个问题:解放思想是什么?解放思想为什么?解放思想怎么办?如果我们把这三个问题结合深圳检察工作的具体实际弄清楚了,相信我们朝着全国检察机关排头兵的目标就大大迈进了一步。
——科学界定解放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具体内容。深圳检察机关开展这项活动,与全市其他党政机关比,与省内其他检察机关比,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总的要求是结合深圳检察工作的具体实际来开展。我认为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不是为了解放而解放,不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哗众取宠,而是为了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执法办案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准确理解法律的精髓,依照法律监督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全面发展大局的要求来进行?检察工作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到底还有多大的空间?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是要围绕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检察机关解放思想,不能脱离检察职能。因为检察机关是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来体现和实现基本价值的。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还是集中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加强诉讼监督这三个方面。解放思想要求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方面,依照深圳案件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执行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反腐败和反渎职侵权方面,要围绕民生问题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大打击和查办的力度,创造干净高效的政务环境;在诉讼监督方面,主要是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机制,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立足履行检察职能,来解放思想,从而树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改变检察机关给人以只靠刑事检察和自侦工作树立权威的印象,树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围绕提高队伍素质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解放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要通过全体检察人员思想的大解放促进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要通过检察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检察工作的大发展。要把检察工作是否得到了大发展作为思想大解放的检验标准。在开展思想大解放活动中,尤其要注意必须始终坚持队伍建设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一“从严”就“卡死”的现象,如果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没有活力、没有思想、没有创新,死水一潭,那就失掉了解放思想最宝贵的精神内涵。
总之,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环境的要求,通过解放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革除陈旧的、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积极倡导崭新的、先进的、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新思想,为敢于创新者、勇于创造者、善于创业者提供宽松的思想环境、制度环境、物质环境,从而推动深圳检察工作的大发展,成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