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 深圳市社科联 秘书长 汤庭芬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这一精辟论断,从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辩证统一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及其长期性作了精辟概括,从而为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必须在深化理论和思想认识的同时,力求在实践上有新的突破,用新的思路、新的路子,去更加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努力构建新型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关系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稳定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就建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这座大厦,就必须奠定好新型劳动关系这块基石。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质上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内容。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的”。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地协调和解决人与人之间经济利益的过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要协调和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要协调和处理好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义建设者之间的根本利益上一致的劳动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的劳动关系确立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牢固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利益关系和分配发生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变得多元化和复杂化。一些企业忽视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严重,“霸王合同”、拖欠工资、拒发加班费、忽视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劳动关系矛盾激化,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举全社会之力,推动劳资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及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绝不容忍以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而片面追求经济效率的现象存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把劳动关系寓于和谐社会发展中,用稳定的劳动关系助推和谐社会建设,是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根据十七大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和要求,在社会劳动关系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有效的价值引导机制、合理的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敏感的矛盾预警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一项根本的任务,就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根本性的作用。(1)民主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是一个诚信的社会。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不可能形成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民主和法治可以奠定诚信友爱所必须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2)民主法治为社会活力创造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民主和法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3)民主法治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4)民主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当前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和要求,建立落实一系列民主机制,包括民意表达和诉求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民情处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等。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民主法治,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发展党内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党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党的建设加强了,党内和谐了,才能用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党内和谐,主要是思想和谐、组织和谐和行动和谐。思想和谐是灵魂,组织和谐是保证,行动和谐是结果。这是由党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思想和谐,要求全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党自身建设的重大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上达成共识。组织和谐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少数与多数、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关系的和谐。组织和谐以思想和谐为前提,以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纪为保证,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关键。有了思想和组织的和谐,就会有党的行动的和谐,党组织就必然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深圳市各级党的组织在实现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创造了新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用有效的制度运行,全面创新了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和发展了党组织内部的和谐,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保持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坚强的领导、带动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面对繁重的执政任务,深圳各级党组织必须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党组织内部的和谐,即巩固和发展党组织内部的思想和谐。坚持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当前,特别是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放在首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实现全体党员思想认识上的和谐一致。巩固和发展党组织内部的组织和谐。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加强党组织内部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把扩大党组织内部的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发展党政关系的和谐。重要的是要坚持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协调一致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巩固和发展党群关系的和谐。最主要的是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内部的和谐,才能在和谐深圳建设中起到领导、带动和示范作用。加强全市各级党组织内部的和谐建设,是和谐深圳建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