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设立“鹏城慈善奖”,以褒扬在赈灾、助残、济困以及环保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这一举措将鼓励更多的人积极投身到慈善事业中,从而形成全民争献爱心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慈善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都会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同样,别人在困难的时候也需要得到你的帮助。慈善事业就是一种社会互助的行为,需要人人都来参与,力所能及地献出自己的爱心,帮助他人、造福社会。
深圳是一座充满爱心的城市,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一直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强力支持。我们有14万注册义工,涌现出丛飞等一批爱心人物;每年举办的“关爱行动”,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参与,让无数人从中切实感受到了关爱的温暖。设立“鹏城慈善奖”,就是对市民爱心奉献的一种回报和激励,使捐赠人和志愿者的付出得到社会的认可。此举必将进一步激发起人们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形成一种推动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强劲动力。只要我们不断地培养、壮大这一力量,并将其充分地发掘、释放出来,深圳的爱心氛围就会越来越浓,慈善事业会越来越兴旺。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更多的人齐来捧柴,把深圳的慈善之火烧得更旺。要积极培育市民群众的慈善意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要放手让民间慈善力量唱“主角”,政府部门应逐步退出劝募市场,淡化行政色彩,主要履行好监管的职能,同时通过调节税收杠杆、实行专资资助等方式,培育一批非官方的慈善机构和民间慈善组织,以增强慈善事业的自愿性、独立性和自发性。要为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包括简化捐助手续、创新奉献形式、搭起沟通平台、公开透明运作、建立激励机制等等,为市民行善去除障碍。
公益慈善,折射着人与人之间的和睦与友爱。大家都来参与慈善事业,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