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手机用户最高兴的事,莫过于国际漫游费的大跳水,因为下一步国内漫游费跳水在望。
2006年6月9日,中移动宣布进一步推出全球范围的统一资费计划,调整后国际漫游费将大幅下调,其中被叫资费和GPRS漫游资费平均下调50%;同时推出世界杯漫游优惠计划,平均降幅达到70%。中国联通对此迅速回应,联通用户的国际漫游资费也正在计划降低。
漫游费大跳水,有人归功于莆田戴元龙的一场全国首例官司:“小人物的大官司,这场官司搅黄移动数百亿元的漫游费年收入。移动在全国范围内下调国内漫游费,戴元龙先生功不可没,可谓小人物、大奉献。”
但戴元龙对漫游费下调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和惊喜,因为在他看来,“漫游费不是降的问题,是根本不能收”。
手机用户在国内漫游通话时,不仅要被收取每6秒7分钱的长途通话费,还要被收取每分钟6角钱的漫游通话费,在他们的收费项目里另有一笔月基本费。对此,无数消费者已经习以为常,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戴元龙第一个提出了不同意见。
2005年7月,正在休假的戴元龙对自己移动话费的开支研究发现,话费记录显示他在福州和上海等地的手机通话被收取国内漫游通话费共16.2元,同时移动莆田分公司还收取该月份月基本费25元4角2分。按中移动的收费标准,这份话费清单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但参阅了大量法规后,戴元龙却认为这是“乱收费”。去年7月,戴元龙向莆田市荔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一赔一,并请求移动莆田分公司立即停止收取每分钟0.6元的漫游通话费。
戴的依据至少有三:1.在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违反了信产部制定的目录管理规定,此项业务不在当时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上。2.在2003年2月,“漫游”一词笫一次出现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但被划分为基础电信业务。这样,移动电话运营商在收取月基本费的同时,又收取漫游费,岂不是重复收费?违法收费?(这一质疑同样用于手机来电显示费)3.信产部已明文取消了“人工漫游费”,移动公司转而以“自动漫游费”的名义来解释“漫游费”。
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戴,却依据“规定收取漫游费”的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还是邮电部在1994年和1998年作出的,它们跟后来信产部的文件和规定形成冲突。
官司输了,但反响却出乎戴元龙的意料。不仅有王海等著名打假人向信产部专门写信,反映该案件揭示出来的漫游费问题,国内各法律论坛也热烈讨论,知名法律人士纷纷支援戴的观点。
但在一片质疑声中,政府和业内专家始终保持沉默,直到本月漫游费大跳水之后,终于有业内专家一语道出真相:“手机国内漫游费成本为零!”
2006年6月15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阚凯力指出,对于运营商而言,国内漫游费用是没有任何成本的,因此漫游费的下调空间依然很大,随着各地区手机资费不断下降并逐步接近成本价,国内漫游费终将消失。
阚凯力是中国著名电信专家,同时也是《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5月底,中移动在上海、成都等地大幅下调国内漫游费,按上海方面推出的全球通商旅计划58套餐,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通话都一个价,最低只需0.25元(含长话及漫游费),这就意味着漫游费和长途费已经变相取消。
对于漫游费,阚凯力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好比是饭店里谢绝自带酒水,如果你自己带了可能就要收取一个开瓶费,国内漫游费从本质上讲,跟这个开瓶费———额外的收费是没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