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各区已经陆续展开养犬登记工作,而很多市民因为不了解养犬登记具体要求,结果几次到社区登记点都没有顺利完成登记手续。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介绍,犬主在进行养犬登记前必须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养犬条件,如必须具备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单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
登记前养犬人需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养犬登记点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szum.gov.cn)上免费下载。同时,申请人独户居住的条件需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
办理登记时,养犬人备齐资料后携带犬只,到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由工作人员核实养犬登记表后,缴纳管理费,到操作室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和注射狂犬疫苗,5个工作日后在街道办事处领取领取犬只号牌养犬登记证。(记者 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