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些无主的流浪狗们,哪条狗后面不站立着一个家庭、一群堂堂正正享受着公民权的狗主人?“打狗还得看主人”,某种意义上,对狗权的尊重不正是对人权的一种尊重?数千年前,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述的“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胜境,至今让人心驰神往。而人与自然的和谐要义,不正包含了人与鸡犬等生灵的和谐共处吗?之与人类,狗既可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卫士,也可能是排遣寂寞、获取快乐的玩伴,特别是对一些城市“空巢”家庭的老人而言,更是非同寻常的精神替代物。因为出现了狂犬病置人死亡的个案,便搞突击性地集中捕杀,这种对狗“株连九族”的灭顶之灾,不正是对和谐要义的一种人为践踏吗?如果哪一天,只听到人声鼎沸、机车轰鸣,却再也没有了“鸡犬相闻”,这样的城市、乡村会不会很单调,这样的世界是不是也有一种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