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教育
 
2006年 08月 29日 18:57    深圳新闻网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深圳市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

    深圳人崇尚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对于深圳这座移民城市来说,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面临比其他城市更为严峻的挑战。20多年来,深圳语言文字工作历经两个阶段:一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普通话,在局部范围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二是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全面提高市民普通话水平,全面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如今,在深圳这座移民城市里,“说普通话自豪、用规范字可嘉”已经蔚然成风。那么,深圳是如何克服种种困难,成功实现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呢?总体说,是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以三大举措推动这项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大发展。

    第一,建立完善语言文字管理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在1984年适时提出了“用普通话统一深圳语言”的口号,并专门成立了“深圳市推广普通话办公室”,具体负责推普工作。1985年批准成立“深圳市普通话培训中心”,1996年更名为“深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1997年市政府批准成立“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2年市语委办改为行政事务机构,赋予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各区、各街道相继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工商部门、城管部门也依法实施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由此建立健全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区、街道三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第二,将语言文字纳入依法管理轨道。1986年至1993年间,市政府先后发布或转发《关于我市干部职工定级、晋升以及在新招、调进中需考普通话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告》等8个推广普通话和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规章。1994年,市政府印发《深圳市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地方法规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深圳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此外,以政府令形式发的《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也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写进了条文。这一系列行政规章的制定,将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逐步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全市掀起依法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高潮。

    第三,形成强大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舆论氛围。为将推普工作形成一种制度,深圳市政府批准,自1990年开始,每年的10月为深圳“推普宣传活动月”。1998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始后,我市把两项活动结合在一起,拓展宣传效果:发动各行各业参加宣传、讨论;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咨询、讲解政策法规;举行普通话比赛;组织突出推普宣传特点的文艺演出;面向市民进行普通话测试;开展语言艺术欣赏;主办跨地区主持人大赛;征集推普歌曲和宣传画;举行网上论坛……历经16年,深圳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推广使用规范字

    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取得重大成效

    深圳经济特区创办初期,社会用字混乱:各种招牌、路牌、指示牌和广告的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旧字形字随处可见。有人认为:写繁体字是有文化的表现,是传承传统文化,方便与港商做生意。

    因此,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较推广普通话难度要大得多。对此,市政府在198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意见》,随后几乎每年发一次有关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知,推动这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

    借势借力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1991年国家教委、国家语委、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城市社会用字宣传和调查活动的通知》后,我市进行了全市中小学生社会用字大检查;1992年全市21个社会用字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政府机关办公楼、4所学校、4个检查站、6个公园、60多家商店酒楼的文字应用进行大检查、大整治;199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名牌用字进行检查的通知》,我市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部分学校共94个单位的名牌用字进行了检查整治。此外,在深圳荔枝节、“高交会”、“文博会”等大活动前夕,都发出了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通知。

    树立典型,推广经验。1994年广东省发布《关于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我市选择深圳火车站、深圳机场、深圳会堂、深圳特区报社、深圳商报社、深圳师专、深圳实验学校和深圳小学为样板点,深南东路一段800米街道为样板街,以样板为突破口,进行社会用字整治。经过责任单位自查整改和市语委办两次检查,样板点用字规范率达到95%,混乱现象大为改观。样板点(街)的树立,为全市范围内大的治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以重点领域带动全市用字水平的提高。在党政机关,强调向市委市政府递交的请示、报告、文件等用字都要用规范简化汉字,否则予以退回。市文化局对所属单位的用字情况和全市报刊文字情况进行彻查;市城管局积极制定“户外广告文字使用必须规范的管理规定”;市地名办检查全市所有地名牌,所用繁体字一律改为规范的简化汉字;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用字规范率达到95%;市交管局严把用字关,全市车站、街道、道路等几千个招牌的用字完全符合规范要求。深圳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期间再次进行检查,规范率达到97.5%以上。在学校,将写规范简化字纳入语文教学内容之中,通过拉网式检查评估,校园用字达到了更高的规范化水平。在新闻出版系统,严格执行“三校一读”制度,“监听监看”制度,受众“举报”制度。对编辑、记者、校对、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以及广告制作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新闻从业人员汉字应用水平,发挥了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

    对于广告招牌、广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社会不规范用字、不规范广告牌进行地毯式整治。在公共服务行业,通过加强商贸、旅游、交通、卫生、金融、邮电、文化、体育等行业用字的整治,推进了街头招牌、广告用字的治理。

    经过艰辛努力,我市党政机关、学校、出版物、影视屏幕和公共设施用字规范率达到95%以上,公共服务行业招牌、广告用字规范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了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推广普通话

    “说普通话自豪”成为深圳人自觉意识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市政府要求全市各行各业都要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从此形成了全民学习、推广普通话的热潮。如今,普通话已经成为深圳人交流的通用语言,说普通话已经成了深圳人的一种自觉意识。

    宣传教育与行政措施相结合。从1986年1月1日开始,《关于我市干部职工定级、晋升以及在新招、调进中需考普通话的意见》规定,凡不会说普通话者不予定级、晋升和订合同,并要求各级人事劳动部门抓落实。学校从1986年9月1日起,要组织幼儿园小朋友学习汉语拼音和普通话,中小学语文考试要考核普通话,并列入考试成绩。师专和教育学院学生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才能发给毕业证书;教师要把普通话作为职业语言,并作为评定教师职称的条件之一。宣传教育与行政措施的有机结合,激发了学习普通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校和社会一起抓,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一起抓。深圳暂住人口远远多于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语言使用情况,直接关系着整个城市推普工作的开展。为此重点抓了四大领域: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窗口服务行业。对党政机关,强调其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突出的是示范、宣传作用;学校教师和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是重点培训测试的对象。22年来,我市一直紧紧抓住这四个重点领域,坚持分类指导,有效带动了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提高。1985年深圳市推广普通话协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协会团结热心推普的单位和社会上热心推普工作的人士,会员不仅在宣传发动、组织比赛、编写教材、举办培训班、进行普通话测试等方面协助市语委办做了大量工作,而且对本单位的推普工作也起了推动作用。

    抓培训测试。建立普通话三级培训网。市普通话培训中心为各区、各部门、各大集团公司培训推普骨干;这些骨干取得合格证后,培训下属基层单位的骨干;基层单位的骨干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三级培训网络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速了普通话的普及进程。另外,以各行业工作常用语为语料,编写有针对性的普通话教材,并且将其作为测试内容,边学边用见效快。通过三级培训网络,党政机关干部、教师、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80%,原来不会说普通话者100%得到了培训。同时,三级标准于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颁布。一级:相当标准的普通话;二级: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一般的普通话。到1994年底,共测试14.3万多人次,其中,16%应试者取得二级水平证书,84%应试者取得三级水平证书。1994年国家统一的普通话水平三级六等标准出台以后,我市开始了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标准测试。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市教师和文化教育系统公务员以及福田区全体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并为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进行教师资格认证的社会人员提供了测试服务。

    目前,我市实现了普通话的初步普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语是普通话,学校校园用语是普通话,新闻媒体示范普通话,公共服务行业使用普通话,不同方言区人际交谈用普通话,陌生人之间交流用普通话,深圳变成了一所学习普通话的大学校。

    评估迎检工作

    全市各界“以评促建促改促优”掀起热潮

    为了迎接国家和省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并推动我市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再上一个台阶,市语委办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精神实质,对“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展开研讨,确定了深圳市语言文字评估迎检紧紧抓住四大领域,增加评估覆盖面,从而全面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抓住重点,全面覆盖,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

    成立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领导小组。分管文化、教育的闫小培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文化局、市教育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从组织上保证了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各区、各街道随之也成立了相应的评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对受检单位和评估组成员进行培训。邀请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杨光司长和文字应用管理处于虹处长开设专题讲座,就评估诸问题对评估组成员和受检单位进行培训。编印《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简报》,每月一至两期,介绍各区、受检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度及动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10条主要公交线路的车体上做了大型宣传广告,还在400辆公交车车尾张贴了宣传口号,为我市迎检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制订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评估迎检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单位自查整改阶段、接受市(区)初评阶段、整改完善阶段和接受省、国家评估验收阶段。明确了各阶段任务。同时,将全市各区、各重点委办局、语委成员单位以及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和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的审批监管部门全部列入评估检查范围,“一网打尽”。分解《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的评估指标,根据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不同的职能,制订了各自的评估指标体系。

    自我评估建章建制稳步实施。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我评估中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形成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条块协调互动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格局。市语委重点加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四大领域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的推动工作。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邮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局等职能部门相继建立、完善了对本系统及行业管理单位的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市新闻出版局再次重申“三审一校”制度,深圳特区报社专发《关于以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为准绳正确使用广东方言的通知》,要求记者采写稿件尽量不用或少用方言词。使用已被吸收为普通话词汇的方言词,应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为准。评估指标体系中规定了对普通话培训测试、汉字使用规范情况等要素的分值,极大推动了各区和受检部门对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以及汉字使用检查、整治工作。

    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迎接评估检查热潮中。去年的第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暨第16届“深圳推普宣传月”活动是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各区、各受检部门、单位把宣传月(周)活动与评估迎检工作结合起来,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教育系统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参加全国语言文字知识大赛。市工商局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与工商管理”网上论坛。市公安局举办全系统“廉政建设进警队”普通话演讲大赛。市卫生局在《深圳卫生》专刊上开辟专栏,针对医务工作者说普通话容易出现的问题,刊登纠错问答。深圳大学举办“第八届金秋诗歌散文普通话朗诵比赛”,在校园网上开展“普通话有奖知识竞赛”。罗湖区语委和各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推普宣传专列”进社区活动。此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五区及其他受检部门、单位也都举办了街头宣传、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诗歌朗诵、出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活动。自评期间,福田区全体公务员和部分医务人员进行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他受检部门、单位也都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能力培训和用字检查整治工作。

    市、区初评严格执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市语委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各区及市属单位进行评估,各区语委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区属单位进行评估,市语委办进行督导。精心设计问卷,通过问卷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重视反馈,通过反馈强调管理监督责任制和加强档案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截至今年3月底,完成了对6个区及其所有街道办事处、70多个党政机关、250多所学校、8家新闻媒体和76家公共服务行业的评估工作,确保了评估的覆盖面。

    工商管理部门对职能范围内公共场所的用字进行整改。市工商局制订了《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各区语委办对户外广告、招牌制作人员和使用不规范汉字的户外广告、招牌主集中培训,讲解有关法规,并进行了考试。对户外广告、招牌不规范用字大范围、大规模整治。整治第一步:进行地毯式检查,向户外广告、招牌使用不规范用语用字的商家宣传有关法规,责令自查自纠。第二步:拆除未经登记和无主的广告、招牌。第三步:检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继续发布含有不规范用语用字户外广告、招牌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过整治,大大提高了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的规范率,促进了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推进。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王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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