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玻璃砸死小学生》后续报道
高空抛物者岂能逍遥法外?
6月1日,关于南山区《高空坠玻璃砸死小学生》的报道见报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致电本报表达自己的看法,并就如何预防高空抛物、协助民警尽快破案而献计献策。他们表示,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大都市里,高空抛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公德问题,而是一个危及居民安全、容易酿成大事故的社会问题。居民们要齐心协力,避免高空抛物伤及无辜。
昨天,家住南山区海德二路的读者方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一看完本报的报道,就将报纸剪贴进告示栏里,提醒大家不要高空抛物,以免酿成大祸;同时,将可疑情况提供给警方,密切配合警方布控,抓住破案佳机。
家住罗湖区的邓女士致电本报说她住的30多层高楼中,西瓜皮、啤酒瓶等常从高层扔到第三层裙楼的平台上,几次把熟睡的孩子吓醒。一次,落到阳台上碎裂的玻璃碴,溅进她家的粥锅,还被孩子吃入嘴中。物业管理公司都因找不到肇事人,最后不了了之。
家住福田区的许小姐来电反映:半年前,她停放在住宅楼下正规停车场里的轿车,被楼上扔下的一块石头砸损了。在查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她决定听取律师的意见,依法将该栋楼上所有的业主告上法庭。许小姐表示,这不是与楼上的所有邻居为敌,而是为了营造文明洁净的社区环境,因为受害人举证不可能,而被告人证明自己无过错相对容易些。更多读者来电表示,希望大家众志成城,决不让高空抛物者逍遥法外。(余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