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04 08:4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社电 在热钱大规模涌入的“嫌疑”越来越大之际,监管部门选择了果断出击。为了防止更多热钱的进入,外汇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简称《办法》),决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
为配合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严格管理短期外债规模,外汇局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
来源: 市场报 编辑: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