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这个喧闹之地,我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去的景点了。随便走走,到了伦勃朗广场,见到了根据〈夜巡〉创造的群雕。还去了花市,尽管现在不是花季,花市还是人流不少。这儿有卖很多花的种子,令人不禁憧憬起花开时的美丽芬芳。不足的是花市太狭小了,建在河边,所以只有一边马路可以通车。我亲眼看见一辆垃圾车开来,被堵在了花市路口,搞的人也不好通过。阿姆斯特丹的路还不是一般地窄呢。
兜兜转转,已到晚餐时分。我坐在大坝广场边的一家快餐厅里,边啃汉堡,边朝窗外望野眼。我发现这里的黑人和阿拉伯人奇多,多得连巴黎都及不上。年轻人打扮得好似黑手党或小混混,很少见到巴黎女郎那样的高雅装扮。看来法国和荷兰的民族性格很不同,前者在乎高贵,后者,也许只在乎自由吧。
回旅馆,准备第二天返巴黎。在房间里又碰到件离奇的事:我出门前放在床下的洗漱用品不翼而飞,找遍了房间也没有。去问前台,回答说清洁工可能当垃圾扔了,真气得不行,不知那人是什么眼力。而且会把我的拖鞋直接放在大衣上,真要佩服他的工作能力。无奈这家是青年旅馆,本来收费也便宜,料想去投诉也不会理睬。只好自己买个教训,以后千万得把一切物品装进箱子。同时对阿姆斯特丹的印象也“更下层楼”了。
清晨离开,再最后望一眼这座城市。还笼罩在夜色中的水城竟是别样安宁优美,比白天动人许多。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欧洲,没有乱停车辆,没有人声喧闹,没有年轻人迷离的眼神。
这里不是我的梦里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