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验房还是先付费,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但是专家提醒,有没有公正硬性的标准才是验房的关键。漫画/林军明(图片来源:新京报)
北京市建委将出台商品房交付新规,明确购房者验收程序
购房将禁止“先交钱后验房”
购房者“先交钱后验房”的困境有望成为历史。北京市建委昨日(11月1日)表示,近期将出台的《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将明确规定:购房人在收房时,开发商必须先让购房人查验房屋,然后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交付手续。
验房付款程序易引发纠纷
“先验房还是先交钱”,一直是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收房时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开发商坚持“必须先交钱再验房”的态度,让购房人先付清首年物业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一系列款项后,才让购房人验房。否则,就不给购房人钥匙。而购房人普遍担心,先交了钱,验房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开发商拖着不给解决,自己将陷入被动。
昨日(11月1日),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郑伟革表示,针对上述收房时经常出现的一些矛盾,市建委正在制订《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预计将于近期出台。虽然具体条文尚在制订中,但《规定》将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要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要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然后才依据合同的约定办理交付手续。
“新政策出台后,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先看房还是先查验上存在的分歧将会得到解决,一些因收房引发的矛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缓解”。郑伟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