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念二
底价6793元/平方米成交价有多高?
根据公告,猎德村这幅地块挂牌底价达到38.6亿元,折合楼面地价高达6793元/平方米,已比珠江新城商业地价的2380元/平方米底价标准高出许多。
中原地产研究部指出,2007年珠江新城拍卖的几幅商务办公地块,起拍的楼面地价约2400元/平方米,最终成交的楼面地价8000元—1.2万元/平方米,增了3—5倍。如果以此来预估猎德地块的价格,起拍楼面地价为6793元/平方米,增3倍后楼面地价则达到约2万元/平方米,那么总地价则在100亿元以上,少有企业承担得起。另一方面,与上半年珠江新城拍卖的A4-5、I1-3、B1-3地块相比,猎德地块的位置稍差;而且由于面积大,总价高,限制了开发商的追价幅度。所以估计猎德地块的成交价格会高于上次拍卖的B1-3地块(成交楼面地价11912元/平方米),但总价会控制在100亿元的范围内(即楼面地价在18000元/平方米以内)。
而龙斌也认为,如不出意料,应该不会低于7月出让的近黄埔大道B1-3地块的地价,也就是说,整个成交价应该不会低于68亿元人民币。“商业金融用地与住宅用地不同,与民生的直接关系不大,反而可加快中央商务区域的成熟度。”
悬念三
地块出让合同个别条款是否欠妥?
广州房地产从业人士陈广清指出,在该地块的出让合同中有两点不妥。
其一是关于建设期。合同十二条规定:买受人承诺在天河区政府交付本合同项下土地、核发其《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陈广清表示,该地块的容积率达到8.8,按150米高度、4.1米/层计算,总层数达到37层。如果以住宅毛坯的经验值1层/月计算,总工期约为37个月。但本项目为商务楼、酒店等,工期一定会超出这个时间,发展商如何能接受这个条款?
其二是关于预售时间。合同十二条同时规定:买受人应当在本合同项下项目符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广州市相关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的预售条件10天内向甲方申请办理预售审批手续,并在取得批准后十天内对外销售。陈广清指出,如果是住宅项目,本款规定不难理解,但该项目为商业金融用地,很大可能采用长期经营的盈利模式,商业金融用地不一定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