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规划变更,政府应有所作为
7月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发布《12城市商品住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被调查的12个城市中,消费者对现住房屋的开发商广告宣传内容的诚信满意度指数为62.50,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内容的兑现程度评价“一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及房地产商诚信的“小区规划变更”现象在现实中屡屡发生,北京的太月园社区、美丽园社区都曾因此而引起大众的广泛关注。
一位房地产人士也告诉记者,“小区规划”往往是开发商手中的一个“诱饵”,等业主发现后,开发商亦有应对之术。
“业主可以退房,我们可以按有关约定赔偿,但现在我们的房子可以卖8000多,对我们没有损失,有损失的倒是业主。”新天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
“很明显,这是迫使业主在房价上涨的行情面前放弃追究责任。”该房地产业内人士说。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有承诺的设施‘消失’的,有原本没有的设施突然‘出现’的。”北京著名的房地产律师秦兵对记者说。
根据他多年从事房地产纠纷的经验,秦兵透露,在北京,大约有80%左右小区存在规划变更的情况。
秦兵说,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早有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然而,却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去规范行政规划部门的行为,出了问题,购房者也不知该找谁说理。
“规划频繁变更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有关部门不承担责任,没有压力,没有相关的制约机制。”秦兵说。在他看来,一些名气大的开发商,往往因有巨大的资金而得到政府某些部门的特殊“优待”,某些部门甚至给这些开发商大开“绿灯”。
“政府部门应该为大众服务,面对掌握绝对优势和资源的开发商,面对绝对的卖方市场,如果政府部门还不站在民众的一边,民众将何去何从?维权又有何意义?”业主范先生对记者说。
在他看来,能否让政府部门更好地承担管理者的职责,减少违规事件的发生可能才是根本,毕竟没有业主愿意去抗议去上访去维权,大多数人只想有个安定的家。
秦兵认为,开发商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业主不能联合起来。所以当前的关键是业主自己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明确签订维权协议,自己开展维权活动。否则一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