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之争
两次表决未能通过,城建集团体制改革成为深圳市的"烂尾工程"。今年3月2日,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在国资委国企工作会议上宣布,在3月15日前再给城建一次表决持股方案的机会,如果再通不过,就采取其他的改制方式,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挂牌拍卖。
2006年11月28日,控股公司董事长陈洪博组织了城建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对城建集团的改制提出了六条指导性意见,其中认可了职工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即持股盘子不能太大,尽量在十亿以下,让广大员工能持得起;其次是员工和经营者70%的持股有独立的董事选举权,并成立持股公司或持股会,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按此意见,城建集团的持股方案中将15亿元的资产减少到12.5亿元。
3月15日,城建第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在集团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经过6次修改后的持股方案进行了举手表决,结果终于全票通过。
"此次之所以能顺利通过,首先是员工担心如果再不通过,将失去深圳市对集团改制的优惠政策,影响经济补偿。"蔡先生说,"更重要的这次表决没有纳入未来持股股东的表决权方案。"
在持股方案中,原规定持股员工的表决权和选举权以个人身份在股东大会上表决,而城建集团员工代表要求组建企业职工持股公司或者员工持股工会作为法人主体,由该主体来行使表决权。"这样拥有近70%股权的职工持股工会,在集团重大事项的表决上更具有话语权。"王总认为。
"目前,集团改制还在审计评估和土地资产报备阶段,表决权还须在股权认购阶段重新审议。"余卫军说。
尽管几年的改制进程使企业的投资计划都不得不搁置,企业经营业绩严重受挫,但是,城建集团改制的难题依然和矛盾仍待化解。(记者 王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