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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勿冲动 谨慎付款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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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勿冲动 谨慎付款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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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注意饮食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

宝安日报2020年1月17日讯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购物、旅游、在外就餐等将是消费的热点,为减少消费纠纷,让消费者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注意饮食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

警示一:快递包裹要当面验货

随着节日销售的走旺,快递物流业务量也增大,不少骗子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然后利用快递到付业务对消费者进行诈骗。因此,消费者在接收物流包裹时,一定要核验是否为自己网购的商品,不要接收来路不明的快递,特别是对于需要到付的包裹,接收人或者代收人最好当面拆开包裹验货,防止上当受骗。

警示二:理性对待商家的各种优惠促销

许多商家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在使用中设置使用范围和期限等许多附加限制条件,如有的赠券只能购买商家指定的商品或购满规定金额后方能使用,有的商品标注价格优惠,但实则没有优惠甚至高出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等等。消费者要保持理性,经得起诱惑,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避免因贪图优惠而盲目购物,掉入“循环购物”“先涨后降”等商家精心设置的消费陷阱。

警示三:谨慎理性办理预付卡

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购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洗染,儿童教育娱乐、共享产品和服务等。市民应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采用预付费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储值卡或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消费周期要缩短,尽快使用。

警示四:小心扫码送礼品等新型诈骗

在超市门口、大型购物中心等,总有很多赠送牛奶、食用油、食品、工艺礼品等活动,但有些“赠送”需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及点击视频等。这些涉及个人信息的“赠送”往往是经过“精心”包装的新型诈骗,骗子利用所取得的信息开通账号进行贷款等,让消费者不知不觉间背负巨额债务。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莫贪便宜,时刻提防个人信息泄露。

警示五:提醒老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提醒老年人要坚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观念,主动远离一些商家免费举办的招待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赠送礼品等会销活动,拒绝以食品、消毒产品冒充药品、虚假宣传保健品、保健床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警示六:选家政首选正规企业

春节临近,消费者雇请家政保洁需求增加,家政公司也推出“办卡有礼”“团购大促”等各种优惠活动,有的消费者在办理家政公司的优惠会员卡后发现人去楼空,有的事后才被告知预付卡有“春节前不能使用”“节假日除外”等限制使用条件。

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选择相对有实力、用工制度健全的正规企业;认真阅读服务条款或者合同,尽可能将条款细化;不要轻易向家政服务公司交纳“定金”“押金”之类的费用或办理金额较大的预付卡,最好按次付费;预约尽量错开高峰期;网上团购“定时优惠卡”也要跟商家做事先沟通;不要让家政服务人员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单独或从事高空危险作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接受完服务后,要当场检查清扫结果,避免事后纠纷;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私约”,避免出现问题后难以维权。

警示七:买年货应选择正规商超

消费者购买年货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禽畜;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检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要在消费过程中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吴星星 通讯员苏泳娴)

[责任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