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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类案件占深圳知识产权案件总数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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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类案件占深圳知识产权案件总数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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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外发布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10年来的工作成果。

11月2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外发布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10年来的工作成果。据介绍,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7730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3712件6447人。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出席会议。

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早在2008年,深圳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报告显示,这10年来,知识产权犯罪类型和涉案领域集中。侵犯商标类犯罪案件占总数的80%,绝大多数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品牌,如微软、茅台、LV等。有不少案件直接侵犯深圳本地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假冒华为公司商标、侵犯中兴公司商业秘密、外挂腾讯公司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文化、技术等领域,通信业、酒业、服装业等行业案件多发,其中涉及手机侵权类案件最为突出。

侵权对象呈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商标类案件集中在福田区,并辐射周边地区,主要原因在于福田区华强北是深圳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商业秘密类案件集中在南山区一带,主要原因在于南山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集散地。

此外,犯罪呈现网络化、产业化趋势,尤其是网络售假呈现“一条龙”模式。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联系购买者、购买上下游产品、进行网上银行交易,并通过物流发货,极具隐蔽性,加大了打击难度。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李荣斌表示,该中心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完善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方法,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