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6-19 15:4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安全、支付风险由谁来监管,网上购物缺乏凭证带来的消费纠纷如何解决,网上个人信息如何来保护?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委员们针对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常见交易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支付风险:维护电子交易安全
审议中,一些委员提到,目前电子商务领域中,交易信息被窃取事件常有发生:被称为“电子扒手”的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并将盗取的秘密卖给企业竞争对手。这类窃案近年来呈迅速上升趋势。
委员们还提到,网上的支付风险问题也比较突出,支付电子化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而《规定(草案)》对此类问题未作相关细化规定。
为此,俞国生委员建议《规定(草案)》增加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的安全保护责任内容,如规定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应当维护电子交易的安全,负责对平台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有效的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企业信息保密措施和用户信息安全措施,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盗取秘密。
来源: 《解放日报》 编辑: 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