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枪者”、“挂马者”、“大买家”、“零售商”,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经济利益让“黑客”这一曾经有些“技术骑士”色彩的名词迅速污名化。但“黑客胡”说:“在这个链条中,真正赚钱的是大买家(即‘信封’的盗取者),如果用得好,一个月赚几万元不是难事,甚至有人年收入过千万元。”就这样,通过少则2~3人,多则10余人的合作,源源不断的有价信息通过这条黑暗的链条被盗取,然后卖往世界各地。
据了解,“熊猫烧香”的程序设计者李俊,每天入账收入近1万元,被警方抓获后,承认自己获利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