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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百度再遭“邮件门”
时间:2007年12月7日
地点:北京海淀法院
人物:百度、万网
事情回放:
12月7日上午9时,“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席上,律师郭力说,2006年8月11日他偶然发现,在百度上搜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郭力”或接收邮件的邮箱名,居然找到了一个月前自己发出的私人邮件链接,利用“百度快照”竟还能看到该邮件附件的全文。
“私人邮件怎能供人随意查阅?”郭力随即向百度公司和万网反映情况,要求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该要求在一个月后才得到满足。其间,他得到万网答复:因公司邮件服务器缓存被百度搜索程序“非法搜索”,致使郭力的邮件内容被链接并公开。
“电子邮件与传统信件一样,应享有通信秘密权,公民使用电子邮件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邮件服务商未确保电子邮件服务器的安全性,百度对用户私人电子邮件内容提供非法链接并予以公开,给我造成了巨大精神压力,两家网站必须共同承担责任。”郭力要求两被告在各自网站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62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万网代理人当即反驳,侵权赔偿构成要件是侵权方必须有过错,而万网并无过错,因为此前已采取安全措施,包括108个字符串加密,必须完全破解才能取走,而用普通破解算法10年都无法解开,因此不清楚百度如何将内容取走的。
百度代理人则表示,之所以郭力所发送邮件的附件会被公开在网上,可能是有人已经把附件的URL地址放在BBS、博客等网站公开后才被百度快照抓取的。另外,百度称万网所采用的108长字符串的安全措施不是当时最安全的,所以才造成了URL地址被复制后别人也能访问。
经过一场口水战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这件事却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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