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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上门
交出宝物如释重负
谷家路边拾宝的消息,终于传到泸县文管所。11月21日,泸县文管所、县公安局刑警,在当地干部的配合下,突然出现在谷家门口。“据说你们在路边拾得大量金戒指之类的东西,那可能是某无名墓中出土的。根据国家文物法相关规定,凡出土之物均应视为国家文物,公民拾得应上交。”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正为67枚“金戒指”和民间传言扰得寝食难安的谷家父子,长叹了一口气:“算了,这东西自从拾得后一家人没过一天安稳日子,全部上交,这下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随后,谷氏父子分别从房梁上和易拉罐中,取出珍藏半月之久的67枚“金戒指”,交到文管所工作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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