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块手机电池用不了两三天就要充电,换了新手机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旧电池!”昨天下午,北京建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晓亮指着他的诺基亚N73型手机无奈地说。因认为诺基亚手机待机时间太短且手机生产商有责任对废旧手机电池有偿回收,赵晓亮将诺基亚(中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提供高性能低能耗手机电池并以每块190元的价格回收旧电池。记者从海淀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起诉:旧电池应以每块190元回收
去年12月底,赵律师花费3800元购买了一部诺基亚N73型手机。在使用中,他发现这款手机电池待机时间比较短,每隔两三天就要充一次电,这给他带来很多不便。“有时忙起来忘了及时充电,经常是与客户通着话就断了。如果碰巧在外面,只能急着四处找公用电话。”
嫌新买的手机待机时间短,赵律师又购买了一款手机。然而,原来用过的手机和废旧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他的难题。“手机电池是一种高度危险物品,无论放在哪里只要没有经过处理就是高污染源。”卖给收购者把旧电池翻新后会产生更大的污染,可放在家里又觉得不安全,真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好。”赵律师表示。他同时还告诉记者,2006年中国手机电池行业研究咨询报告显示每年中国报废手机电池数字为两亿块,废旧手机、配件和手机电池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会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
为此,赵律师将诺基亚(中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提供高性能低能耗手机电池,如可待机60天,并以每块190元之价格有偿回收自己所持有的诺基亚N73手机电池后做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