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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重点查处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上交所重点查处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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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交所获悉,2019年,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

深圳商报2020年01月13日讯 (记者钟国斌)记者从上交所获悉,2019年,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110家上市公司、533名董监高、39名中介机构人员。同时,上交所聚焦乱象公司、风险公司,重点查处了六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二是“三高类”重组后业绩承诺未履行。三是增持承诺未履行。四是未按计划执行股份回购。五是年报财务造假、未按期披露等违规。六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

[责任编辑:江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