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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遭举报涉嫌信披违规

新城遭举报涉嫌信披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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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601155)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丑闻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7月7日,上海、江苏两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

深圳商报2019年07月09日讯 (记者钟国斌)新城控股(601155)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丑闻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7月7日,上海、江苏两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严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持有新城控股受损的投资者,新城控股依法应该给予赔偿。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凯洲举报称,“王振华作为新城控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对自己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应予知悉,在其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之时即为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已知悉该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在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即应立即(7月1日)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即使依照《信披管理办法》2个交易日披露期限的要求,新城控股也至迟应在2019年7月2日履行信披义务。但是,新城控股却在2019年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王振华被刑拘的消息公布后,7月3日晚,新城控股(601155.SH)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王振华之子王晓松任公司董事长。

严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月29日、30日。王振华的犯罪行为及举报行为,和7月1日王振华去公安以及公安机关决定拘留,都是各自独立的,是需要单独披露的独立的法律事件,需要在7月2日晚12时前披露,否则就是重大隐瞒。”

举报人还指出,7月1日至3日共有5起大宗交易。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证券部4度出现在卖方席位上,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

“王振华在去警方接受调查前肯定与他人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一定有人知情。其中与公司高管及律师协商的可能性更大。”严义明分析认为,其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可能是部分知情人进行股票交易。

针对东方财富股吧里有网友向大家提示风险称:“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对此,严义明认为,这表明有人事先知道新城控股高管涉案之事,存在内幕交易的嫌疑。

[责任编辑:江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