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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阿文的诉说让人无比感慨:阿文的婚姻因前夫阿康的赌博恶习而解体已让她痛心不已,而公公、婆婆报复性地拒绝她探视女儿,又使身为母亲的阿文破碎的心再遭伤害。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阿文公公、婆婆无理拒绝阿文探视女儿的愚昧、偏激做法,不仅是不理性的,同时对子女幼小的心灵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父母离婚对大多数儿童来说是一个非常痛苦的经历。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克夫说过: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异的创伤仅次于死亡”。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10岁以下的儿童依赖母爱,10岁以上的儿童父爱和母爱都不可或缺。父爱和母爱在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都起着重要作用。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观察到,离异家庭和完好家庭的儿童在社会化—情绪、学业—智力指标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来自完好家庭的孩子情绪大多乐观、开朗,情感较为健康、丰富,而离异家庭的孩子却通常情绪低落、性格压抑、烦躁冷漠、孤僻疑惑。孩子受父母离异的打击会形成一系列不良心理反应,在父母情感冲突、矛盾升级、谩骂打斗、反目离异的过程里,孩子逐渐产生了恐惧、内疚、自卑、逆反、补偿等不良心理。这些消极影响终其一生都很难消除。
同时,阿文公公、婆婆在对孩子的隔代教养过程中,受自身的体力、语言沟通、文化刺激等不利因素的局限,不可避免会出现“不一致管教”、“放任宽松”等溺爱性教养现象,而这些只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发育起到负面作用。
因此,阿文对女儿的探望不仅是正当合理的,而且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我国法律对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由另一方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探望并与之团聚在一起的权利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阿文依法享有探望女儿的权利,抚养女儿的阿康也有协助的义务。阿文可就探望权的方式、时间与阿康协议,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是夫妻关系变化和婚姻波动的正常现象。“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从有结婚开始,就有离婚发生。但愿父母们离异时对孩子在情感上、生活上、心理上所承受的打击应有足够的重视。“为了孩子”,希望离异的夫妻心中应装上这四个字。(李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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