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大烂书榜”发布,从于丹、易中天到韩寒、郭敬明,从刘太医、王晓方到宋鸿兵、夏世清,去年的畅销图书几被一网打尽。我的一位朋友朱四倍先生就之发表评论,认为这个“十大烂书榜”虽有夸张的含义在内,但是道出了当下的一个实质问题:商业化法则的横行。它直接表明,以商业化叙事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正在以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商业化叙事非常注重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需要,恰如资本迎合一切需要一样。(1月7日《深圳商报》“文化广场”)
我以为,与我一样没时间读那十本“烂书”的朱先生,附和“十大烂书榜”的观点颇不中肯。
“商业化法则横行”有啥不好?我们本就处在商业化时代,在这个时代,“商业化法则横行”,实在太正常不过。如果硬要认定“非商业化法则横行”——计划经济法则横行才好,那是不是说,我们还是该退回到一切都计划、一切都匮乏的时代?
说什么“以商业化叙事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正在以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这样高深的表达,让普通人莫名其妙。莫非,这样的高深,才是非“极端感性地迎合了人们的审美趣向”?可这样的高深,与一些专家学者经常自以为是地推荐的什么“好书”一样,只能让人撇嘴。
说什么图书的“商业化叙事非常注重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需要,恰如资本迎合一切需要一样”。言外之意,图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该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可试问,在注意力经济大行其道的当下,好事的媒体组织这样的“烂书”评选活动,一些专家学者积极响应参与,不也正是在“制造卖点”,“向大众献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