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需建在制度上
只有将公平建立在制度上,才是可信可依的普遍公平。
我的企业曾经为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部的管理积极性,采取了资本和劳动者分红的方式:一年中的利润有50%~60%是投资人的,剩下的分给劳动者。这种制度当时大家都愉快地接受了。但企业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而危及前途。
我一个下属企业的总经理,50多岁,可他连个能全面代理工作的副总人选都没有。董事会让他培养接班人。开董事会的时候我就笑了:“培养什么呀?”他心里肯定想“有了接班人还不是把我踹走?那不行!”所以总公司培训,这位总经理一般不派人来参加。实在要派,就派他的驾驶员来,说这就是人才。严重的是他还时常暴露出在开辟退路的迹象,这对企业是极为危险的。
问题出在哪儿?是制度上出了问题。他今天拿到几十万年薪,明天退休什么都没有了,他不会对明天负责。
现在IT业较传统行业有一个重要的区别:传统产业看资本,谁有钱谁就能当老板,而IT业仅仅有钱是当不了老板的。所以就出现了新词:“知本家”。“资本家”和“知本家”的合作会导致财富在一个组织内趋向均衡,百度、新浪等一批IT业一夜之间在一个公司里制造出无数的百万富翁,他们的高速发展无一不是审时度势,用一套公平的制度带来的效果。
后来在百龙,企业与管理者会签订这样一个合同:下属各核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司三年为一个任期,任满三年就能在他所管理的企业里获得一个为期三年的临时股权,即使即刻离职,仍可分得后三年这个组织所取得的利润。如果你满两个任期,六年,离职后你就拥有第一个三年的永久性股权和第二个三年的临时股权。由此类推。
这样,即便你辞职离开,你也会关心这个企业的价值和未来。那位总经理后来说:“老板,你再也别跟我提接班人的事了。我不为你,为我自己也得找接班人。我不能让我的这笔财产今后没有效率。”这就是公平的制度释放出来的效率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