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上了《锵锵三人行》节目,录了三集,从下午2点开始不停地说话,一直说到6点,古语说“话多伤气”……
录的节目里有一集由王菲第二次当妈妈谈到关于狗仔队的话题。狗仔队原为意大利文“Paparazzi”(音译:帕帕垃圾),首次出现于1958年,正式翻译名应为“追踪摄影队”,他们一般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靠独立偷拍一些报社杂志社需求名单上的明星为生,中文翻译的“狗仔队”是香港人开创的叫法。
我总觉得狗仔队这叫法很难听,虽然听说在香港这个称呼其实并没有贬义,只是描述这些人跑得比较快的特点而已,但我感觉在内地,狗仔队这个称呼略带贬义色彩。
我不能肯定,但也许就有被伤害到的人变本加厉地爆明星的料,于是双方可能会开始一种互不尊重的恶性循环。我自己也经常和媒体打交道,有过一些真切的感触。有一次一位日本记者采访我,他的礼貌和周到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他起身向我鞠躬,问是否可以给我拍照。我先是觉得有点奇怪,因为一般媒体在采访的时候就会同时拍照,他们从不会跟我打招呼,而我也已经习惯了,随后我又觉得他问得非常得当,因为这种尊重让人心里觉得很舒服,于是我也礼貌回答:可以。这样一种相互尊重的氛围、这种平和的态度让人很愉快。在我记忆里那个记者和狗仔队这个词是无论如何画不上等号的。
我希望娱记和明星之间的交流能达到一种相互尊重的、平静的理想状态,这种状态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也许就从我们废掉“狗仔队”这个称呼开始?不然就像窦文涛说的,狗仔队改叫猎豹队吧,猎豹跑得更快,而这个词绝对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