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大门紧锁,门外有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孟澍菲摄
泼水引发血案
近日,任县县委宣传部为澄清事实真相,联合政法部门向关注此案件的媒体提供了一份《关于任县中学校园伤害案情况说明》汇报材料,并表示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促使该案尽快依法处理解决。
汇报材料显示:2007年11月7日中午,19岁的任县一中学生李海燕在学校水房处泼水时,不慎将水泼到旁边17岁的高二女生赵子娇的洗发液上,为此两人发生争吵并动手厮打。
材料中指出,2007年11月8日下午6点许,赵子娇在学校厕所碰到李海燕,并将其殴打。被打过后,李海燕觉得受气,在其同桌曲改改陪同下到学校门口给其身为国税局干部的父亲李风泽和城管局职工的哥哥李栋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