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2:周星驰
1993年,周星驰向加拿大申请居留权,可惜遭该国移民部拒绝,原因是怀疑他在香港与黑社会组织有染——为向氏兄弟操控的永盛公司拍片,参与洗黑钱。周星驰对此表示不服,并曾多次上诉,但1998年经司法复核后遭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
2001年9月,周星驰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继续展开上诉。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三位法官对周星驰的上诉案正式做出裁决,一致驳回其上诉要求,判决书中甚至还称周星驰为“香港三合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