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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垃圾减量日”LOGO公开征集啦!最高可得11800元奖金

2020-11-02 15:01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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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日讯(记者 叶梅)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1月8日为深圳市“垃圾减量日”。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市民对深圳“垃圾减量日”知晓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垃圾减量日”LOGO设计方案。

记者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获悉,该征集将一直持续到12月2日,一等奖奖金为11800元。

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2日

二、作品要求

(一)LOGO构思主旨鲜明,立意高远,能直观凸显垃圾减量的文化元素;构图形象新颖,简约大气,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三)LOGO要包含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标准比例、标准色、辅助色、专用字体等各种VI标准组合,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不低于600*600dpi,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一)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JPG、PPT、PDF等形式均可),通过电子邮箱附件形式发送至fenlei@cgj.sz.gov.cn,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LOGO征集”,邮件主题为“深圳‘垃圾减量日’LOGO征集”。

(二)应征者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1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名,获垃圾分类纪念品各1份。(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获奖情况届时将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官微等媒介进行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若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等)全部归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享有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所有相关的权利,应征获奖者不再享有与应征作品有关的任何权利。

(四)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吴艳平,联系电话:075525845758)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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