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大鹏电动二轮车限行路段有所调整,还有龙岗、龙华……
2020-08-31 08:37 来源:深圳新闻网
二 通行规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坪山区及大鹏新区上路行驶。龙岗、龙华区待实施备案登记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对两区另行发布道路通行管理规则,未发布前则延续上一期道路通行管理规则。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1.医疗卫生; 2.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3.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4.环卫清洁; 4.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5.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8月30日
家有电动车的小伙伴注意啦,上述禁行路段有你常经过的路段吗?
如果有,赶紧做好出行规划,针对上述电动二轮车禁止行驶路段,我们也拟定了替代与绕行路线。
03
征求意见
为规范我市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结合我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际,深圳交警起草了上述通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
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拨打办公室电话反馈意见和建议:0755-84469056(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8:00);
2、通过传真发送意见和建议:0755-8446947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zdzhcqwk@ga.sz.gov.cn;
4、通过市公安交警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右侧链接地址进入提交意见和建议:http://szjj.sz.gov.cn/hdjlpt/yjzj/answer/6706
5、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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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