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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孩华山旅游遇害,被告一审被控三项罪名获死刑

2020-01-10 07:05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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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女孩华山旅游遇害,被告一审被控三项罪名获死刑

南方网2020年1月9日讯 2019年7月,深圳27岁女子彭某独游华山遇害。1月8日,该案于陕西渭南中院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据此前报道,2019年7月16日,家住深圳市坪山区的彭某,辞职后独自前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华山风景区游玩。7月19日,家属接到当地警方的电话,称彭雯已经遇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死者生前朋友圈称手机掉沟里,并配图带奇怪数字26824444。

2019年7月24日晚,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公安局发布通报,2019年7月19日9时许,华阴警方接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报:其辖区28岁男子杨某某投案称,前几天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杨某某抢走该女子手机等财物并将其杀害。

华阴警方表示,接报后警方立即会同华旅集团在仙峪景区展开搜寻,当天11时许找到被害女子尸体,经勘验与嫌疑人杨某交待相吻合。

此案于2019年12月13日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据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控三项罪名,分别是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庭上,被告人杨某对检方指控的抢劫罪、强奸罪没有异议,但否认“故意杀人”的指控。此外,被告人申请做精神鉴定,但被法院驳回。

近日,深圳女孩独游华山遇害案一审已宣判。判决文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撰文】丰雷邓子良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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