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立公证遗嘱财产全归婚生女 私生子起诉获保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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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深圳一男子王先生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等遗产,并立公证遗嘱将除赡养母亲外的财产全归婚生女小王。

不料,一名自称王先生非婚生子的男子起诉要求分得遗产。经法院认定,双方亲子关系成立,该男子作为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法院确认遗嘱有效,但依据相关法律,遗嘱须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因原告尚未成年,法院酌定为其保留部分遗产份额。

来源:第一现场

制作:黎昭欣

审核:何畅 马丹 郑创彬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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