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12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发票抽奖”活动。
抽奖范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省内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给个人消费者开具的价税合计100元(含)以上普通发票。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粤税通”登记发票信息,参与即时开奖,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
来源:广东税务
编辑:刘斐斐
校审:陈苏雅 梁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