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每月1000元“居住费” 妻子凌晨被丈夫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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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州,林女士称,她与丈夫李先生相差十七八岁。今年9月,因她一时经济困难未能支付丈夫要求的每月1000元“居住费”,被其赶出家中。

林女士表示,自己曾转账10万元用于孩子抚养,并在房屋装修时出资21万元。而李先生则不满林女士早年以怀孕为条件索要10万元才同意结婚,2018年又提出离婚。

律师表示,房屋属李先生婚前财产,林女士不享有法定强制居住权,但李先生不得以暴力或非法手段驱赶,应通过协商或诉讼合法解决。(第一帮帮团)

制作 黎昭欣  

审核 何畅 周浩桦 郑创彬

来源 第一帮帮团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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