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发布,《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违反规定放置电动车及其电池,或者为其充电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或违规拆卸电池入楼充(换)电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视频:葛雯萱 刘斐斐 何畅)
近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发布,《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违反规定放置电动车及其电池,或者为其充电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或违规拆卸电池入楼充(换)电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视频:葛雯萱 刘斐斐 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