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大事故记录,广东二手车商被判退一赔三
2023-03-15 10:40
来源: 南方网

隐瞒重大事故记录,广东二手车商被判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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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李润芳 通讯员/吴静怡 孙欣)3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宗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内容包括发生在网络购物、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医疗美容、汽车买卖、外出旅游等消费领域的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展示了人民法院助力打造安全有序消费环境、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秩序的司法实践。

这批案例涉及网络直播带货发布失实商品信息、网购预售商品消费退款、旅游公司过失导致消费者受伤、医疗美容机构违规诊疗、二手车买卖、电子投保免责条款未对消费者提示说明、网络拍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

网络直播带货中发布失实商品信息构成欺诈

2022年7月,申某在某店铺经营的某短视频平台账号“某福·黄金”直播过程中,下单购买5件足金金条吊坠,单价299元,总付款1495元。某店铺在直播画面中的商品详情显示:商品标题“足金金条吊坠”,主材质“足金”,重量1克,款式“吊坠”。商品随附的“足金吊坠”检验结论证书上记载总质量“1.30g”。申某收到商品后发现“足金金条吊坠”不足称,经送检测重量仅为0.29g。申某认为某店铺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店铺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共5980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申某收到的涉案足金吊坠重量仅为0.29g,明显少于直播过程发布的商品详情页上介绍的重量1克,更远少于商品随附的检验结论证书上记载的总质量“1.30g”。某店铺在销售涉案商品过程中,存在故意告知申某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购买涉案商品,即通过故意告知虚高的质量情况以增加消费者决定购买商品的可能性,存在欺诈行为。故判决某店铺向申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共5980元,申某退还涉案商品。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崛起,许多企业试水直播带货营销,直播带货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大众消费模式。本案明确了销售者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购买商品的构成欺诈,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直播营销环境,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

旅游公司对因过失导致消费者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10月,黄某在某旅游公司经营的某飞行乐园体验滑翔机飞行项目,因滑翔机降落时与停放在跑道内的摩托车和小轿车发生碰撞,黄某和滑翔机驾驶员杨某受伤,小轿车、滑翔机受损。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某飞行乐园未按要求进行围蔽,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阻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或停放跑道,间接原因是某旅游公司使用航空器从事经营活动未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违规超范围经营等。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旅游公司、杨某等赔偿损失33.9万元。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黄某属于正常消费行为,不存在过错,对事故不承担责任。某旅游公司和杨某等合作运营某飞行乐园滑翔机飞行项目,属于违规和超范围经营,且未按要求进行围蔽,存在重大过错。事发跑道周围树立有“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的警示标语,但摩托车使用人和小轿车车主仍违规停放,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故认定某旅游公司、杨某等应对事故承担70%责任,摩托车使用人和小轿车车主各承担15%责任。判决某旅游公司、杨某等按其对事故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22万元。

近年来,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时选择体验更有刺激性、挑战性和危险性的项目,对项目运营方提出了严格的资质要求和安全保障义务。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旅游公司违规营业且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引导高危娱乐项目运营方依法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维护消费者人身安全。

隐瞒重大事故记录销售二手车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019年3月,罗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二手车定购合同》,约定某汽车销售公司向罗某出售车辆,车款为15万元。2019年4月,某汽车销售公司与罗某办理了涉案车辆的移交手续。后罗某发现其购买的车辆曾于2018年11月发生事故并更换发动机支架、燃油箱等90多项配件,保险理赔6万元。罗某认为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双方交易前未告知完整出险记录和维修情况,已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汽车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并赔偿车价款三倍的赔偿金。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涉案车辆在2018年发生的事故中更换配件较多、理赔金额较高,根据当地一般市场交易习惯、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该事实将严重影响消费者对车辆性质、质量等问题的判断,属于消费者在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某汽车销售公司在签订买卖合同前未完整、明确地向罗某告知前述事故及理赔情况,属于消极隐瞒事实的行为,已实际导致罗某在未能清楚知悉车辆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决定,构成欺诈。由于罗某明确表示本案中不主张退还涉案车辆,故判决未支持返还购车款,支持某汽车销售公司向罗某赔偿涉案车辆价款三倍的金额共45万元。

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告知商品重要情况的积极义务。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汽车销售公司隐瞒车辆重大事故和理赔情况,导致消费者错误购买车辆的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对于震慑不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