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环保禁止令治理“油烟扰民” 龙岗法院依法守护群众健康生活
2022-12-06 07:3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首张环保禁止令治理“油烟扰民” 龙岗法院依法守护群众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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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来了吗?来了吗?”

“看看,在那,应该就是他,法官来了!”

2021年的一天,福田区新闻路景苑大厦楼下聚集了不少居民,多年受到餐饮店油烟困扰的他们听说有法官要来现场调查,自发组织在一起,期盼能够有人为他们“主持公道”“给个说法”。赶到现场的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施东辉没有想到,原本只通知了相关职能单位和几名业主代表,结果来了这么多人。一出现,施东辉就迅速被围住,他意识到,居民肯定憋了很多话要说。

知名餐饮店向小区公共区域排放油烟扰民,且拒不整改,此案名噪一时。最终,龙岗法院开出深圳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涉事餐饮店被责令停止经营产生餐饮油烟的项目。那么,这是一张怎样的禁止令?事件的经过又如何?

小区居民“有窗不敢开”

“刚洗干净的衣服,一股油烟味儿”“我们家已经好多年不敢开窗了”“不开窗户闷,开窗户呛,我们该怎么办?”……面对法官,小区居民们纷纷倒起了心中的苦水,他们恳请法院及时采取措施,关停产生刺鼻油烟的网红湘菜馆“小辣椒”,还居民自由呼吸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小辣椒”所在的景苑大厦为1997年建成的商住综合楼,一二层为商用,三层以上则为居民住宅。该大厦未配备专用烟道,大厦商业楼层开设了多家餐厅,各餐厅私设各种排烟通道,餐厅产生的油烟通过消防通道甚至直接向小区内公共区域排放,多年来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甚至引发居民集中围堵餐饮企业禁止营业的冲突,双方剑拔弩张。

“我印象很深刻,在小区楼梯间明显感觉空气里的油烟呛人,每一层都有油烟。”施东辉向记者回忆。

油烟扰民,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民生问题。

早在2019年,根据居民投诉线索,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就深圳市小辣椒餐饮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经复查,餐厅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2020年6月,再次对该餐厅作出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

法官现场查勘“油烟扰民”

然而,作为“小辣椒”来说,他们也同样不理解,也有自己的诉求。企业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装修时经得物业管理处同意,此后也和业委会沟通过油烟整改方案,加上油烟检测达标,所以并非违规排放,如责令停业损失严重等等。因此,2020年12月7日,小辣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向龙岗法院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诉请龙岗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面对各方群众的诉求,只有打心眼里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关工作才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施东辉在2021年1月19日龙岗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后,多次组织各方现场查勘餐饮场所、油烟管道、营业时段小区花园和住宅内的油烟浓度。“因为从原告的诉求来看,好像很有道理很委屈,不到现场就无法知道真相。”施东辉说,“比如他们出具了油烟检测报告为达标,但是现场了解到他们有12个炉头,只对其中3个进行了检测。”

一次次的现场查勘,法官确认了“小辣椒”所在的商住综合楼因楼龄较久未设立专用烟道,餐厅未与小区业主就建设专用烟道达成合意,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以低空方式直接排入小区公共区域,造成油烟扰民和环境污染风险。

“法官怎么还不来?”

在见过施东辉之后,景苑大厦的居民们开始有了期待,聊天群里总是想要法官再多来看看。“我们小区马上就可以开窗户了吧。”简单的话语中,尽是对法治的渴望。

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发出

2021年2月20日,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请求法庭依法裁定并责令“小辣椒”餐厅立即停止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此时,施东辉和法院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

虽然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权在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该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需等待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方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餐饮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会采取复议或诉讼方式阻碍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同时,在复议或诉讼的过程中继续排放油烟,这意味着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至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被强制关闭前,不法行为的侵害后果仍在持续并进一步扩大。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

“人身权益的保护是比财产权益保护更迫切的,油烟问题已经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侵害。”施东辉说,“诉讼尚未完结,而油烟排放行为的持续会进一步扩大环境风险。”在此情形下,龙岗法院根据案情实际,结合环境司法中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国内率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内涵和外延,发出深圳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

“受疫情影响,餐饮行业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我们也要考虑到涉事餐厅的生存问题。本案中的环境保护禁止令,不代表他们不能从事餐饮,禁的是油烟,禁的不是营业,而营业的前提是必须不能乱排油烟。”施东辉说。随后,龙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小辣椒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收到判决后,“小辣椒”息诉服判,判决生效。

司法建议推动根治顽瘴

至此,“小辣椒”油烟扰民终于落下帷幕。居民们在聊天群中“奔走相告”,一片叫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福祉为归依,感谢龙岗法院敢为人先!”

然而,个案虽然结束了,施东辉却发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他一连向三个部门制发了司法建议。他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企业的前端登记环节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这与后续的环境执法存在不同步,导致有油烟异味的餐馆准许开设在不具备排烟条件的商住综合楼内。同时,又因我市缺乏加装专用烟道的具体标准、程序,导致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时,对一些具备加装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的餐馆,也只能责令关闭,进而导致餐饮企业损失严重。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均高度重视,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均及时答复,并在福田区开展对开设餐饮企业的建筑物设置“红蓝黄”标识明确分类的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前端预防,推动油烟扰民问题的综合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深圳人居环境。 

[编辑:朱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