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个综合性金融扶持办法印发
2022-10-25 15:14
来源: 观海融媒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个综合性金融扶持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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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涵盖了金融企业从落户到经营等全方位的各项扶持措施,办法将于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实施。

现代金融产业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之一。《扶持办法》的推出,将吸引更多优质金融类企业在合作区集聚创新发展,引导金融企业实质性运营,深化琴澳金融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对象广、类型全、业务细

合作区全方位支持金融企业集聚成长

适用对象广。作为合作区揭牌以来的首个综合性金融扶持政策,《扶持办法》适用对象包含了持牌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投资基金以及经认定的其他类金融机构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态。

扶持类型全。此次《扶持办法》包含了对金融企业落户、经营、增资、并购、贡献、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不仅将金融企业“引进来”,还“扶上马、送一程”。其中在落户扶持中,合作区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最高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

涉及业务细。结合合作区金融产业发展实际,《扶持办法》针对跨境保险业务、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等跨境业务制定了相关扶持条款。其中,对开展跨境机动车辆、港澳人士跨境医疗等跨境保险业务的合作区保险机构,按照跨境保险产品年度保费收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对在合作区揭牌后新获得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WFOE PFM)、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资格的合作区企业,按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在用房补贴方面,《扶持办法》中提到了租赁办公用房与购置办公用房两种补贴方式。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最高15平方米,单个企业的总补贴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而金融企业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不含配套用房和附属设施)自用办公的,可按购房款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获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惠澳企、倡合作、获共赢

合作区多维度鼓励琴澳开展金融合作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要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为鼓励更多澳资金融企业在合作区落户、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澳资金融企业可按相关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如落户扶持最高可获6000万元。

搭建好金融人才交流平台,才能更好地为琴澳两地金融业的沟通协作搭建“双向桥梁”。因此,《扶持办法》对与澳门同业共同举办论坛、专题培训等金融人才交流活动的合作区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金融类社会组织等,将给予每场最高10万元扶持资金。

结合前期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合作区金融行业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合作区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继续探索琴澳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琴澳金融合作迈向新台阶。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