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持续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市民幸福生活指数不断提升
2022-10-16 11:15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持续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市民幸福生活指数不断提升

人工智能朗读:

“民以居为安”。住房,是每个家庭安居乐业、生活和美的承载空间。住房关乎民生,近年来,深圳持续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居住品质,厚植民生幸福底色,让市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十三五”期间,深圳累计供应居住用地1121.8公顷,其中安居工程用地供应382.6公顷,占比34.1%;累计建设筹集住房78.63万套,其中安居工程建设筹集44.24万套。

▲图为近日拍摄的福田区。深圳商报记者 廖万育 摄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16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苑伟斌)9月30日,深圳首个老旧住宅小区棚改项目——宝安38区新乐花园棚改项目回迁入伙,531户业主兴奋地接过新房钥匙,开启了住有宜居的新生活。“小区通过棚改,让我们住上了电梯小洋房,幼儿园、老年日照中心等生活配套非常齐全!”回迁业主代表王志向开心地说道。

“民以居为安”。住房,是每个家庭安居乐业、生活和美的承载空间。住房关乎民生,近年来,深圳持续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居住品质,厚植民生幸福底色,让市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十三五”期间,深圳累计供应居住用地1121.8公顷,其中安居工程用地供应382.6公顷,占比34.1%;累计建设筹集住房78.63万套,其中安居工程建设筹集44.24万套。

大沙河西丽段。 深圳商报记者 钟华登 摄

居住用地供应逐年增加

数据显示,通过积极拓展用地供给渠道,深圳居住用地供应规模从2016年的150.3公顷提高至2020年的362.8公顷,为住房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三五”期间,深圳累计供应居住用地1121.8公顷,其中安居工程用地供应382.6公顷,占比34.1%;商品住房用地供应739.2公顷,占比65.9%。

深圳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大力推进居住用地整备,实施“大规模建房”行动,拓展11种住房用地渠道,加快构建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2021年7月,《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保障总体用地结构均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确保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度居住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0%。

另据《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优化居住空间布局,适当提高都市核心区和全市各中心地区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提高轨道站点周边住房开发强度,促进就业空间和居住空间的紧密融合。同时,提升居住空间品质,按照小面积、高品质、舒适宜居、配套完善的标准建设公共住房,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深圳预计将完成10平方公里居住用地整备,确保供应居住用地15平方公里以上。

改造后的龙华区鹭湖社区环境优美。深圳商报记者 廖万育 摄

住房建设筹集持续提升

深圳持续开展大规模住房建设行动,通过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细化分解,建立动态跟踪评估机制,确保住房规划目标落地。“十三五”期间,深圳累计建设筹集住房78.63万套、6478万平方米,其中安居工程建设筹集44.24万套、2935万平方米,套数是“十二五”期间的2.4倍,基本建成(含竣工)17.3万套、1217万平方米,通过实物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实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商品住房建设34.39万套、3543万平方米,竣工12.1万套、1234万平方米。

深圳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住房建设规模加大的同时,全面提升居住品质。深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深圳还打造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安居社区,其中,“网红”公共住房项目——光明凤凰英荟城采用装配式建造,更有8院士参与了项目建设,让普通市民共享科技“红利”。

“十四五”期间,深圳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其中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深圳计划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其中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供应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供应分配住房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城市更新加大民生保障

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城市更新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固化以往实践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完善了更新改造的实施方式和程序,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制度,有效破解了搬迁难这一长期影响深圳城市更新高效推进的深层次障碍。

数据显示,2021年,深圳全市计划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200公顷的民生设施用地,实际完成民生设施用地整备250.42公顷,目标完成率为125.2%。去年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实际完成居住潜力用地整备205.37公顷,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40134套,并超额完成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规划筹集任务。

今年7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深圳将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为主,土地整备供应用地为辅,规划期内直接供应的居住用地规模不少于5平方公里。

稳步加大商品住房供应力度,逐步提高商品住房供应规模,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同时,严格落实公共住房配建政策,优化住房供应体系。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700万平方米。

此外,规划首次以附录方式具体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需要优先落实的民生设施、市政设施、道路交通及设施和轨道交通设施项目。落实水质净化厂、电力、环境生态园等市政设施用地,全力保障城市基础功能;加快推动国铁、城际铁路、轨道及相关场站、新(扩)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备,促进交通设施完善等,提升市政支撑水平和高效运转。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