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 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月饼盒内只能有月饼
2022-09-01 07:49
来源: 深圳商报

中秋佳节将至 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月饼盒内只能有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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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9月1日讯(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消宣)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8月31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月饼选购等应节消费发出消费提示:在购买应节商品时,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新国标规定,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违背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而且存在向消费者转嫁非必需产品成本费用的问题。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全力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对月饼、粽子等食品包装层数、成本等都有明确规定。

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商品过度包装有明确标准,包括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省消委会表示,广大消费者应积极主动落实标准要求,特别关注简约、绿色和实用的包装,拒绝购买明显包装过度的“天价”产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提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消费者可尽量选择这个价格区间内的产品,有效避免“小月饼、大包装”的套路。

不少商家通过在月饼礼盒中混装搭售各类物品的方式,来营造礼盒“高大上”的感觉,但实则诸如杯子、茶具等混装物并非消费者实际所需,这样不仅容易被商家利用提高价格,而且会造成大量浪费现象。

新国标明确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更是明令,不得以礼盒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挑选时应警惕“高档礼盒”等概念,尽量选购不搭售、不混装、不添加所谓名贵食材的礼盒月饼,做到按需选购,避免浪费。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