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传承小课堂|第8期:打印遗嘱引发继承纠纷,房产到底给谁
2022-08-17 21:2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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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传承小课堂|第8期:打印遗嘱引发继承纠纷,房产到底给谁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17日(记者 张玲 翁任莹)父亲把房子留给了最孝顺的儿子,一审法院却判给了其他的子女。二审判决却将结果改了回来。由深圳新闻网联合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深圳遗嘱库继续推出特别策划的“幸福传承小课堂”,今天推出第8期,我们来听听由打印遗嘱引发的房产继承纠纷,法院最终会支持谁的诉求。

这是北京某法院刚刚审结的一起遗嘱案件:父亲晚年体弱多病,儿子孙强一直在病榻前陪伴照顾,父亲临终前在两个邻居的见证下订立遗嘱,遗嘱注明自己名下房屋由儿子孙强一个人继承。父亲去世以后,老人其他子女却说孙强手里的遗嘱是伪造的,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继承房屋。一审法院判决遗嘱无效,房子由所有的子女共同继承。

大家别着急,事情还没有结束。

一审法院之所以判决遗嘱无效,是因为老人的遗嘱是打印的。孙强不服一审判决,他认为其他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顾,父亲把房子留给自己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是合理的。于是孙强向法院提起上诉。

在孙强上诉的过程中,民法典实施了。相比已经废止的《继承法》,民法典对这个案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法律点来了:现在很多人习惯用打印取代手写,所以打印遗嘱也被频繁地呈现在法庭上。但是以前的《继承法》只规定了5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大家发现了没有?这里边是不包括打印遗嘱的。一直以来,法院对遗嘱真实性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形式,法院非常慎重,所以在很多案件当中,打印遗嘱都被判决无效。

而民法典弥补了这个空白,打印遗嘱成了法定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那么应该受到保护。

本案中,孙强手里的这份遗嘱完全符合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各项要求,所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遗嘱有效,房屋仍然由孙强一个人继承。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订立打印遗嘱应当注意两点: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和继承人不能有利害关系;二是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该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字,并注明立遗嘱的日期。

[编辑:马丹] [责任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