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车入室充电罚款新政即将满月 深圳“换电”出行需求大增
2022-07-28 15:29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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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动车入室充电罚款新政即将满月 深圳“换电”出行需求大增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28日讯(记者 冯牧原 通讯员 马化展)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即将满一个月,7月28日,小哈换电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近期深圳换电柜的使用需求提升两成,显示越来越多市民选择在合适地点通过合规途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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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出行供图

《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如违反会有什么后果?《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深圳有关部门近期加大了检查及整治力度,不仅限于对违规者罚款。近日,深圳某店铺内发生火情,后经查明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充电过程发生故障导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7039元,当事人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拘留处罚。

据悉,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该新政取得初步成效。7月28日,来自哈啰旗下品牌小哈换电的数据,也可为此提供了支撑。数据显示,7月至今,小哈换电的深圳用户量环比上涨两成,需求提升显著。这侧面反映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不再入室充电,改为“换电”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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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出行供图

事实上,深圳早已有针对电动车入室充电罚款的规定。2021年8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指出,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在此之后,从多项相关调研来看,深圳市民使用集中充电换电设施有所提升。此次,小哈换电还披露了深圳今年以来的用户量提升数据,显示环比提升超5成,这也表明深圳系列措施效果的持续性。

“车电分离、以换代充”的模式,“换电”直接取消了个人给自己的电池充电环节,改为有需时到换电柜点位即取即走,不再需购买电池,被认为是更为安全、高效的方式。公开数据显示,自2019年启动城市网络建设以来,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小哈换电,电动自行车基础能源服务网络已覆盖国内超300座城市,用户累计换电超1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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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出行供图

今年8月1日,还将是公安部发布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一周年的日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同样指出,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