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气象局:南海6月19日发生龙卷风强度为EF1级
2022-06-20 15:56
来源: 南方+

佛山市气象局:南海6月19日发生龙卷风强度为EF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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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佛山市气象局发布消息称,昨日(6月19日)7时20分左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雅瑶村附近发生的龙卷风强度为EF1级。

经佛山市气象局及南海区气象局到现场实地调查,根据无人机航拍结果分析,此龙卷风在雅瑶村的受灾路径长度约800米,影响最大宽度约240米。

本次龙卷风造成铁皮木料掀起、电力设施损坏、仓库顶棚掀翻、树木折断、车辆侧翻等,认定龙卷风最强破坏程度为EF1级。

为了界定龙卷强度,藤田哲也博士于1971年基于龙卷路径上所造成的破坏大小和风速的对应关系将龙卷分为6个等级,从F0级到F5级,即“藤田等级”。从2000年起,气象专家对其进行修订,称为“改进的藤田等级”,又称为EF等级。

EF等级里有28种灾情指示物,其中23种都与房屋相关,包括居民住房、公寓、学校、仓库、铁皮房屋、加油站等,其他5类分别为:电线杆、路灯杆、独立铁塔、硬木与软木。EF等级对每一种灾害指示物都给出了不同受损级别的灾害程度。

据国家气象中心主办的《气象》期刊上发布的论文《中国龙卷的时空分布特征》显示,EF1级可能伴随的破坏现象有,棚舍倒塌,刮掉质量较差房屋(木质棚屋、活动板房等)的屋顶表面;砖木结构民房的房顶“开洞”,烟囱倒塌;车拖活动房屋被推倒,金属结构房屋的天花板或墙板被吹走;加油站房顶被掀、柱体弯曲;汽车被推离道路;不结实的木质电杆、路灯被摧毁,高压铁塔有所损坏;软木类树木断、折;硬木(多为阔叶树)类树木被连根拔起。

我国在2019年8月1日实施中国气象行业标准《龙卷强度等级》,以龙卷发生时近地面阵风风速最大值为指标,将龙卷强度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对应EF0及以下,二级对应EF1,三级对应EF2、EF3,四级对应EF4、EF5。

【南方日报记者】刘佳伦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