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8种外语开展调解 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深圳:正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2022-06-13 07:3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能用8种外语开展调解 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深圳:正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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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06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粤港澳大湾区内,一国、两制、三法域,高质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如何完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跨境法制合作交流怎样高效互动,国内法制和涉外法制怎样统筹推进……记者走访了解到,在面对这些现实课题时,深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司法改革中率先探索,着力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的制度规则,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深圳正稳步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ADR一站式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来自日本的山田,在中国从事进出口贸易工作。生意往来中,他借给中国的合作伙伴易某8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几次催款,易某仍没有归还。于是山田诉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易某偿还借款本息。

前海法院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接收案件后,启动多语言调解服务,将案件委派给能够熟练使用日语的特邀调解员尤武军主持调解。尤武军接收案件后,先后与身在日本和福建的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耐心指导他们注册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方便开展线上调解。

经过几轮线上“背对背”的细致沟通后,尤武军充分发挥其语言与法律专业优势,帮助双方当事人梳理纠纷点,尽可能地缩小双方争议差距,并根据双方的意愿提出调解方案,最终主持双方在线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快速、高效化解。

这样高效的纠纷调解在前海法院已经成为常态。近年来,前海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与机制的建设,其中案件调解的专业化、扩大商事调解的实际效能,是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2022年初,前海法院成立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积极拓宽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解决路径,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ADR解纷人才体系,加快打造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助力前海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目前,前海法院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能使用8种外语开展调解工作。

跨境破产协作激活湾区市场春水

2022年,全国法院改革的“最高奖项”——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结果揭晓,深圳破产制度综合改革入选。这无疑反映了深圳法院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在健全办理破产机构模式、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破产重整体系、推进跨境破产协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创新实践。

其中,跨境破产的认可和协作是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扩大我国跨境破产协作的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2019年3月18日,香港清盘人通过深圳破产财产处置路径,在阿里在线拍卖5个香港特殊车牌,成功协助香港法院利用内地破产财产网拍系统处置破产财产,是跨境处置破产财产的一次成功探索。在翡翠航空破产清算案中,创新方式在破产网拍平台上,拍卖线下6次流拍的3架波音747飞机及其发动机,分别由顺丰公司和以色列货运航空公司竞得,完成全球首宗跨境大宗破产财产的网拍交付,实现债权有效回收和市场资源再配置。

2021年12月15日,深圳中院对全国首例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案作出裁定:认可森信洋纸有限公司(下称“森信公司”)香港破产程序,认可其香港管理人身份。自此,香港清盘人有权作为森信公司的代表,在深圳中院协助下,在内地开展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

这意味着,跨境破产协作已经进入到日趋紧密的司法实践阶段,并将继续对畅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经济循环发挥重要作用。

商事仲裁联动港澳面向世界

深圳特区国际仲裁是粤港澳合作的重要桥梁。“以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之一。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2022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称《仲裁保全安排》)正式生效,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注入“助推剂”。

记者了解到,《仲裁保全安排》允许当事人分别按照澳门或内地仲裁法规,向澳门或内地法院分别申请保全,并对可采取的保全类型、适用的仲裁程序、申请保全的阶段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实现了内地与澳门仲裁领域相互协助的全面覆盖,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助力两地仲裁机构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事主体争议解决。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已汇聚了多家港澳法律机构,未来进驻机构将在人才交流、培训推广、专业研讨、法律科技等多个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