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可卖药!横琴发出首张经营许可证
2022-06-09 09:28
来源: 大洋网

便利店可卖药!横琴发出首张经营许可证

人工智能朗读:

横琴的街坊们看过来,以后在小卖铺也可以买到药品。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发出合作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者美宜佳便利店(横琴永兴街店)为“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跨界融合零售新模式的试点门店。

据介绍,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而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广东省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合作区正式落地实施!

合作区在药学服务领域,向营造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的 生活环境迈出坚实一步。

在澳门,药店随处可见,分为药房、药行、中药房,除销售药品外,还可销售营养产品、个人卫生产品、化妆品等,是澳门居民购买药品及日常用品的主要选择,部分澳门药房采用轮值形式,24小时营业以保障供应。

合作区“连锁便利店+药店”模式,与澳门药房运作模式相似,并充分借鉴澳门先进经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琴澳两地居民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弥补大部分传统药店经营时间局限于白天的缺陷,对合作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居民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关于乙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经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消费者可根据药品说明书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包括:

●清热解毒类药品(清热祛湿颗粒等)

●外用类药品(活络油等)

●胃肠消化类药品(健胃消食片等)

●日常应急类、营养滋补类药品

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合作区已要求相关试点单位 不得销售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下一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全力保障合作区药品质量安全,持续简化审批流程,有序推进辖区更多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超市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着眼“小切口”,实现大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持续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同时,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居民用药安全、便利。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治家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