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消防宣传防范于“未燃”,谨防“火纷飞”
2022-04-04 16:35
来源: 美好盐田
人工智能朗读:

清明节消防宣传防范于“未燃”,谨防“火纷飞”

为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严格落实

省、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

紧抓山林防火、家庭防火

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安全

在全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

消防宣传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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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祭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连日来,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墓园、殡仪馆、宗教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详细了解了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的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检查人员督促场所负责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检查人员还向管理人员科普了火灾预防、灭火方法、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相关消防知识。

此外,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对场所及周边建筑的防火检查,对集中焚烧香、纸、烛的重点区域进行现场驻守,防止意外火灾事故的发生。相关场所还将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牌等方式,积极宣扬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的理念。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接下来小盐将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如何正确预防森林火灾

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深圳市去年12月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即自印发之日起至今年4月30日,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凡是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坟烧纸、烧香点烛、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炼山等一切林区用火行为。在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当我们发现森林火情时,应当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违反《条例》的后果

首先,对违反《条例》相关规定,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2000元罚款,单位并处10000-30000元罚款。但如果是引起了森林火灾的,将会对个人并处2000-3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0-50000罚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一旦发生

产生的后果十分严重

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

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请广大市民文明祭祀

谨防森林火灾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晚报

编辑: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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