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应急局提醒广大市民,踏青归踏青但请勿带火种进山。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也可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