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汛防风防旱条例》、《深圳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指挥部成员和公布三防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实做好今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我大队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
罗湖交警大队三防责任人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1 | 罗湖交警大队 | 曾品 | 82235178 |
2 | 罗湖交警大队 | 杜春光 | 82235188 |
3 | 罗湖交警大队 | 陈勇 | 84457777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湖大队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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