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63号
2022-03-28 01:39
来源: 滨海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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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63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6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8日0时起,宝安区新安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新安街道宝民社区24区宝民花园21栋;新安街道新乐社区金泓凯旋城4B、4G栋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新安街道宝民社区24区宝民花园18栋、22栋围合区域(除21栋外);新安街道新乐社区金泓凯旋城4A、5栋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新安街道宝民社区三坊九巷4号到10号华苑楼,十巷1号到8号,十一巷1号到8号,二坊一巷1号到12号,二巷1号到12号,一坊九巷1号到7号、创业路、建安一路、24区宝民花园A-H栋、1-17栋、20栋、23栋、24栋、25栋围合区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新安街道新乐社区金泓凯旋城及底商(除封控管控区4栋外)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责编 / 李庭新

编辑 / 黄志聪

校对 / 高崇文 胡洁贞

来源 /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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